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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简称“中国印工协”),经原国家经委批准于1985年12月2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2018年,根据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及国资厅发协会[2018]06号文的规定,我会按照脱钩实施方案业务与政府脱钩,国资委是我会的党建领导机关,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党委负责代管我会党建工作。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秉承“为中国印刷行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和“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为中国印刷业赋能增值”的宗旨,我会已成为推动印刷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我会现有直接会员单位1300多家,间接会员单位5万多家。多年来我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得到行业特别是会员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诚挚欢迎业界企事业单位加入我会,成为中国印工协一员,和我们一起共同谋求印刷行业的发展壮大。
●功能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项要求,引导和推动我国印刷强国建设顺利发展。积极向政府反映行业、企业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行业、企业传达、宣传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行业的转型升级,为行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充分发挥传承文化、传播知识、传递信息的功能作用做出贡献。
●主要职责
1.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企业情况和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政策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向行业和企业传达贯彻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
3.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授权统计行业有关信息,参与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等相关工作,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4.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举办信息交流会、报告会、研讨会;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图书、期刊、音像等出版物;创办行业网站,利用互联网等新型传媒方式,为行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5.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经批准组织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印制大奖的评选和发布。
6.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组织企业出境参展、参观、招商引资等活动。
7.经授权组织制定、修订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并推动贯彻实施。
8.组织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开展行业自律,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9.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培训教育,帮助会员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10.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11.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联系相关国际组织,规范会员的对外交往活动。
12.开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
13.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工作,提供企业需要的其他服务。
●发展规划及目标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是由印刷及印刷设备器材行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开发、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物资营销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跨行业、跨部门、全产业链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既是一个用户(印刷厂商)协会,又是一个制造商(印刷设备与印刷器材)协会,通过产业调研、政策建议、行业规划、行业评奖、媒体传播、技术交流、会议活动、标准制定、成果评价、成果转化、咨询服务、教育培训等服务模式,倡导新理念、传播新信息、交流新技术、制订新标准,促进会员企业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全产链规范管理和技术进步。按照建设印刷强国的目标,依照为中国印刷业赋能增值的理念,努力发展成为党信得过、政府用得上、行业离不开、会员靠得住、社会信誉好、国际影响大的社团组织,成为推动印刷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内设机构
(1)办公室;(2)财务部;(3)规划发展部;(4)科技与质量部;(5)教育与培训部;(6)国际部;(7)展览部;(8)会员服务部;(9)研究室;(10)团体工作委员会;(11)中华印制大奖秘书处。
●分支(代表)机构
(1)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出版物印刷分会;(2)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印刷装备分会;(3)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纸包装印刷分会;(4)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软包装印刷分会;(5)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标签印刷分会;(6)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印刷器材及新材料分会;(7)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印刷油墨分会;(8)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丝网与工业喷墨印刷分会;(9)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机关文印分会;(10)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图文快印分会;(11)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数字与网络技术专业委员会;(12)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VOCs治理专业委员会。
●实体机构
(1)北京中印鸥奇国际展览有限公司;(2)北京中印协华港国际展览有限公司;(3)东莞市中印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4)印刷工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永安路106号2层 100050
电子邮箱:peiac@chinaprint.org.cn
联系电话:010-63184767 63026052
传 真:010-63039096
协会网址:www.chinaprint.org.cn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英文名称:PRINTING AND PRINTING EQUIPMENT INDUSTRIES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PEIAC。
本会是由全国印刷及设备器材行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开发、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团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项要求。积极向政府反映行业、企业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行业、企业传达、宣传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行业的转型升级,为行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充分发挥传承文化、传播知识、传递信息的功能作用做出贡献。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企业情况和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政策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向行业和企业传达贯彻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
(三)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举办信息交流会、报告会、研讨会;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图书、期刊、音像等出版物;创办行业网站,利用互联网等新型传媒方式,为行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四)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授权统计行业有关信息,参与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等相关工作,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五)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经批准组织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印制大奖的评选和发布。
(六)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组织企业出境参展、参观、招商引资等活动。
(七)经授权组织制定、修订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并推动贯彻实施。
(八)组织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开展行业自律,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九)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培训教育,帮助会员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十)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联系相关国际组织,规范会员的对外交往活动。
(十二)开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
(十三)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工作,提供企业需要的其他服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组织工作条例》的制订依据是本团体《章程》。
二、《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组织工作条例》是本团体《章程》的细则,与《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本团体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四、本团体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组成,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工作。
五、本团体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部分职能。
六、本团体设理事长一名,理事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担任。
七、本团体设副理事长若干名,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由理事长商有关方面推荐,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名誉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顾问
八、本团体设名誉理事长1名、名誉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推举产生。
九、本团体根据需要,由理事会通过,聘请有名望并热心本团体工作的专家、学者和有丰富经验的人士担任顾问,顾问每届任期4年。
第四章 监事会
十、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协会全面工作。重点监督办会民主程序,依法依规和财务工作。
十一、监事会工作所需费用列入本团体预算,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监事会秘书长负责。
十二、本团体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按照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监事会条例(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
十三、本团体设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十四、本团体设秘书长1名,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本团体设专职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聘任。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任职期间是本团体的常务理事、理事,离职时自动免除。
第六章 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十五、本团体按专业分工原则成立若干分会、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分会、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二级组织,工作委员会是本团体的工作机构。
十六、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名称分别为“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分会”、“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工作委员会”。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是理事会规定的法定名称,只有这些名称可以正式使用,其他均不得正式使用。其简称和译名由理事会规定。
十七、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章程》、《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分会、本专业委员会、本工作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条例》。《工作条例》经协会秘书长审核同意并报理事长批准后,由本分会、本专业委员会、本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大会通过生效。
十八、在本团体理事会的领导下,各分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根据本团体《章程》、本团体《组织工作条例》及各自的《工作条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十九、分会理事会。分会理事会由分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分会理事会可以设理事长1名,也可以实行轮值理事长制,即设立几位轮值理事长分别主持理事会工作。分会理事长(轮值理事长)由协会理事长商有关单位推荐一名企业负责人为候选人,由分会会员大会选举后报协会理事会聘任。分会理事长或轮值理事长候选人负责组织换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换届准备工作;负责组织会员大会主席团,主席团主持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分会设立副理事长若干名,分会副理事长由协会秘书长和分会理事长或轮值理事长候选人商有关单位推荐企业负责人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报经协会理事长同意后,由分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特别情况下可由协会理事长任命。分会理事会设秘书长1名(专职)、副秘书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由分会理事长或轮值理事长提名,协会秘书长聘任。分会第一专职负责人是本团体常务理事、理事,离职时自动免职。
二十、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协会理事长商有关单位推荐1名企业负责人为候选人,由专业委员会会员大会选举后报本团体理事会聘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负责组织换届领导小组,换届领导小组负责换届准备工作;负责组织会员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主持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协会秘书长和主任委员候选人商有关单位推荐企业负责人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报经协会理事长同意后,由专业委员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长任命。专业委员会设秘书长(或专职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由主任委员提名,协会秘书长聘任。专业委员会第一专职负责人是本团体的常务理事、理事,离职时自动免除。
二十一、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本团体理事长商有关方面提名,本团体理事会聘任。工作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由工作委员会主任提名,协会秘书长聘任。
第七章 组织管理
二十二、本团体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都不具法人资格,所以无权代表本团体(包括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签署涉及本团体(包括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权益的任何文件。其印章是用于本团体内部组织活动的,不能用来对外(指协会外)签署文件,签署的文件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需要对外(指协会外)签署文件,必须经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同意并授权后,方可进行。
二十三、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统一管理协会(含各分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工作委员等)财务或委托本团体秘书长主管财务。本团体秘书处设财务部,财务部对本团体下属组织或机构的财务收支分别记账,本团体财务每年按规定接受一次审计。
二十四、本团体授权其下属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发展会员。所有会员都是本团体的会员。各分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在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内组织协会会员开展活动,有权参加与其有关的各种活动,但不得脱离行业或专业工作违背服务宗旨从事营利性活动。
二十五、本团体可委托其下属组织、机构某些任务,如承办刊物、承办展览、召开会议、进行调查、组织鉴定等。
二十六、本团体及各下属组织、机构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在协会以外兼任其他实质性工作,必要的非实质性兼职必须经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同意。
二十七、经选举产生的本团体及其下属组织、机构的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代表原单位时,经原单位书面提出,协会秘书处办理有关手续后,即可更替。
二十八、本团体参加国际性组织应当按程序报批,各分支机构未经批准不得以本团体名义参加国(境)外组织的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二十九、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秘书处。
三十、本条例经本团体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现行组织机构图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监事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和规范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简称中国印刷工业协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协会更好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印刷工业协会监事会是按照《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章程》中关于设立监事会的规定成立的,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协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全面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条 监事会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监事会由监事长一人,监事若干人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第六条 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长因故不能履行监事长职责时,由监事长委托监事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监事会成员不足3人时,须由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
第三章 监事资格
第九条 监事须自愿担任,并经会员和协会推荐,经换届领导小组审核认可。
第十条 监事须坚持原则,廉洁自持,忠于职守,具有较强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 监事须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行业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团体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章 选 举
第十三条 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罢免依照其产生的程序。监事任期届满,连选最多不超过两届。
第十四条 监事补选可采用现场表决或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每一法定单位当选监事不得超过1人。
第十六条 监事候选人选举得票须超过参会会员代表半数方可当选。
第五章 职 权
第十七条 监督协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业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重点监督协会财务和重大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检查协会财务,查阅协会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协会重大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协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九条 监事会一般每年对协会检查1至2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部门要求,不定期对协会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条 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理事长办公会议;监事会列席协会秘书处工作会议等,记录参会人员情况、参会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以及会议表决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等。
第二十一条 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定期召开监事会,监事会决议须得到半数以上监事同意。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正式文件应存入协会档案。
第六章 监督措施
第二十五条 对任何损害协会宗旨的行为,应提出纠正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二十六条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听取协会负责人有关财务状况及重大活动情况的汇报,在协会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第二十七条 监督检查可查阅协会的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重大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八条 核查协会的财务状况及相关工作,向协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协会负责人做出说明。
第二十九条 利用举报箱、电子邮件、热线等有效方式,广泛听取协会会员意见。
第七章 监事守则
第三十条 监事超过1年未履行职责和权利时,其监事资格即自动停止。
第三十一条 监事必须履行相关守则及保密职责。
第三十二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时不参与表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协会预算,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监事会监事长负责,具体工作联系协会秘书处按监事会安排意见协同完成。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印刷工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订,由协会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经2019年12月18日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民政部备案核准后正式实施。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社团组织有关管理规定和《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章程》,结合本会的会员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会员代表是指从协会会员中推选产生,代表会员参加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
第三条 会员代表推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会员代表条件、名额、构成
第四条 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加入协会一年以上;
(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三)具有行业、地域代表性;
(四)能够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履行代表义务;
(五)会员代表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会员代表名额为990名,占会员总数的78.3%。
第六条 单位会员代表根据各分支机构会员数量,原则上按照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个人会员也要有部分会员代表。
第三章 会员代表的产生程序
第七条 协会换届筹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会员代表推选工作的方案和分配比例。
第八条 协会秘书处和各分支机构负责具体推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要与分支机构负责人充分沟通,按照市场影响力、机构代表性、协会活动参与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换届领导小组确定的代表名额分配给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根据会员代表条件和分配的数量推荐会员代表候选人,提交秘书处。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将会员代表候选名单汇总,提交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将通过的会员代表名单通知各分支机构并公布。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代表由换届工作筹备领导小组推荐产生。
第四章 会员代表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审议会员代表大会各项议案、报告或其他议题;
(二)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和罢免;
(三)提出动议;
(四)提出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五)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履行会员代表职权;
(三)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入会流程
1.企业于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官网(http://www.chinaprint.org.cn)下载入会申请表。完整填写三份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2.将三份入会申请表,连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公司简介一份寄至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 邮编:100050
收件人: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184767
3.协会按照程序经理事会审批通过后,将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会员证书邮寄给企业。
4.企业收到证书后按规定及时缴纳相应会费。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印工协)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为使会费收取及时,使用合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序号 | 名称 | 年收取会费(元) |
1 | 会员单位 | 2000 |
2 | 理事单位 | 3000 |
3 | 常务理事单位 | 5000 |
4 | 副理事长单位 | 10000 |
二、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1、中国印工协会员每年第一季度缴纳当年会费。
2、新会员自批准入会之日起缴纳当年会费,当年入会时间不满6个月的缴纳半年会费,入会6个月以上的缴纳全年会费。
3、会费交至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帐 号:0200000709014422071
各分会银行帐号取消,不再直接收取会费。
三、会费的管理使用
1、中国印工协秘书处负责按照协会章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会费进行管理和使用。会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发展。
2、严格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加强财务监管。要如实填报财务报表,接受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3、协会统一收取会费后,按15%的比例留取管理费,其余由各分会按照章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履行财务手续后使用。协会秘书处每年要按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四、逾期处理办法
所有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限期为当年年底。会员一年未交会费,通知提醒缴纳。如无故2年未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五、本会费管理办法,经协会2015年11月19日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本会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国印工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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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印工协调研组深入河北、山东、上海调研图书按需印刷应用情况。 |
我会党支部近期开展了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我会会本部党员、干部及职工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敏感性。 |
2023年6月7日—9日,中国印工协调研组深入贵州西南地区印刷行业人才队伍构成、企业对多层次人才的需求及招募培养情况。 |
为推动印刷行业数字自动化发展进程,2023年6月初,中国印工协调研组赴广东调研。 |
第九届中华印制大奖颁奖典礼举行 |
2023国际印刷工业发展高峰论坛举办 |
2023年4月11日上午10点,东莞,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PRINT CHINA 2023隆重开幕! |
2023年4月10日,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八届四次理事会在广东东莞成功召开。 |
2022年度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获奖项目公示 |
2023年1月10日下午,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出版物印刷分会于线上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一届一次理事会。 |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简称“中国印工协”),经原国家经委批准于1985年12月2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2018年,根据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及国资厅发协会[2018]06号文的规定,我会按照脱钩实施方案业务与政府脱钩,国资委是我会的党建领导机关,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党委负责代管我会党建工作。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秉承“为中国印刷行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和“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为中国印刷业赋能增值”的宗旨,我会已成为推动印刷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我会现有直接会员单位1300多家,间接会员单位5万多家。多年来我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得到行业特别是会员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诚挚欢迎业界企事业单位加入我会,成为中国印工协一员,和我们一起共同谋求印刷行业的发展壮大。 ●功能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项要求,引导和推动我国印刷强国建设顺利发展。积极向政府反映行业、企业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行业、企业传达、宣传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行业的转型升级,为行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充分发挥传承文化、传播知识、传递信息的功能作用做出贡献。 ●主要职责 1.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企业情况和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政策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向行业和企业传达贯彻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 3.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授权统计行业有关信息,参与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等相关工作,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4.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举办信息交流会、报告会、研讨会;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图书、期刊、音像等出版物;创办行业网站,利用互联网等新型传媒方式,为行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5.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经批准组织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印制大奖的评选和发布。 6.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组织企业出境参展、参观、招商引资等活动。 7.经授权组织制定、修订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并推动贯彻实施。 8.组织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开展行业自律,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9.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培训教育,帮助会员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10.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11.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联系相关国际组织,规范会员的对外交往活动。 12.开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 13.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工作,提供企业需要的其他服务。 ●发展规划及目标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是由印刷及印刷设备器材行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开发、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物资营销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跨行业、跨部门、全产业链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既是一个用户(印刷厂商)协会,又是一个制造商(印刷设备与印刷器材)协会,通过产业调研、政策建议、行业规划、行业评奖、媒体传播、技术交流、会议活动、标准制定、成果评价、成果转化、咨询服务、教育培训等服务模式,倡导新理念、传播新信息、交流新技术、制订新标准,促进会员企业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全产链规范管理和技术进步。按照建设印刷强国的目标,依照为中国印刷业赋能增值的理念,努力发展成为党信得过、政府用得上、行业离不开、会员靠得住、社会信誉好、国际影响大的社团组织,成为推动印刷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内设机构 (1)办公室;(2)财务部;(3)规划发展部;(4)科技与质量部;(5)教育与培训部;(6)国际部;(7)展览部;(8)会员服务部;(9)研究室;(10)中华印制大奖秘书处。 ●分支(代表)机构 (1)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出版物印刷分会;(2)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印刷装备分会;(3)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纸包装印刷分会;(4)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软包装印刷分会;(5)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标签印刷分会;(6)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印刷器材分会;(7)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油墨应用分会;(8)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丝网与工业印刷分会;(9)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机关文印分会;(10)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图文快印分会;(11)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数字与网络技术专业委员会;(12)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VOCs治理专业委员会。 ●实体机构 (1)北京中印鸥奇国际展览有限公司;(2)北京中印协华港国际展览有限公司;(3)东莞市中印协国际展览有限公司;(4)印刷工业杂志社有限公司;(5)网印工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永安路106号2层 100050 电子邮箱:peiac@chinaprint.org.cn 联系电话:010-63184767 63026052 传 真:010-63039096 协会网址:www.chinaprin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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